2007年3月25日至4月27日.公司开发的肥域国泰·现代城1-4号住宅楼,使用FH外墙保温材料。九游会主抓施工现场管理的刘某某被指定为材料验收负责人。因刘某某私心杂念重,与材料供应商互相勾结,给供应商多开具5.2吨收料单(实际用量仅3.8吨),该材料合同单价6.7万元/吨,多开材料价值34.84万元。
2007年4月底,材料供应商持收料单向九游会索要货款,九游会提出异议后,供应商恶人先告状,启动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冻结九游会账户资金60万元。
九游会断然采取应对措施,向泰安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办人员多次到材料供应商的上一级供货单位调查取证,得到了有利证据,遂即依法传讯供应商。供应商三人闻风逃往外地,后在肥城市公安机关协助下归案并对多开收料单进行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后来结算时,本材料以22万元结清。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就会给九游会造成40余万元损失。九游会为吸取教训,把肥城FH保温材料供应验收中涉嫌诈骗这一事件定为“四二八” 事件。